国际法有些条文明文保护身处武装冲突地区之人道工作者和记者。根据《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79条规定(该条文已被编入习惯法),战争地区的新闻记者在不参与敌对行动的情况下,应视为平民并受同等保护。

联合国安理会2015年5月27日通过第2222号决议,扩大加强2006年通过的第1738号决议,提醒武装冲突各方必须尊重媒体工作人员并保护他们免受一切形式的暴力。

联合国大会还在2013年12月18日通过的第68/163号决议和2014年12月18日通过的第69/185号决议中处理这个问题,敦促会员国共同努力防止针对记者的暴力行为。

《日内瓦公约》(1949年8月12日)之附加议定书(1977年6月8日)内容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有关

第79条对记者的保护措施

一、在武装冲突地区担任危险职业任务之记者应视为第五十条第一款意义内的平民。

二、此类记者应依此享受各公约和本议定书所规定之保护,但以其不采取任何对其作为平民身份有不利影响之行动为限,而且不妨碍派驻武装部队的战地记者取得第三公约第四条(子)款第四项所规定的身份的权利。

三、此类记者得领取与本议定书附件二示范证件类似之身份证。该证件应由记者国籍所属国家或居留地国家或雇用记者之新闻媒体所在国政府发放,以证明其记者身份。

联合国安理会于2015年5月27日通过之第2222 (201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

认识到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常常可能因其工作而在武装冲突中遭受恐吓、骚扰和暴力,

严重关切世界许多地方常有武装冲突中暴力侵害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行为,尤其是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蓄意攻击,

还确认女性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面临特殊风险,为此着重指出,武装冲突中保障其安全的措施必须顾及性别因素,

1.谴责所有在武装冲突中侵害和虐待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行为,促请冲突所有各方停止这些行为;

2.申自由、独立和不偏不倚的媒体开展工作是民主社会的重要基础,它的工作有助于保护平民;

… 4. 强烈谴责普遍存在的武装冲突中侵害和虐待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行为未受惩罚的现象,因为它可能助长这些行为的再次发生;

5. 强调各国有责任遵守相关的国际法义务,杜绝有罪不罚现象,起诉应对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的人;

8.敦促立即无条件释放在武装冲突中被绑架或劫为人质的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

9.敦促武装冲突所有各方尊重身为平民的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享有的职业独立性和权利;

10.回顾媒体设备和设施为民用物体,因此不得遭受攻击或报复,除非它们是军事目标;

11.确认国际人道主义法教育和培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帮助制止和防止针对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平民、包括保护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攻击; 

12.申明联合国维和特派团和政治特派团应酌情在根据规定提交的报告中,提供武装冲突中暴力侵害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具体行为的信息;

13.敦促武装冲突所有各方竭尽全力,防止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侵害平民、包括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行为;

14.促请会员国在法律和实践中为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创建和维持一个安全有利的环境,让他们在武装冲突中在不受不当干扰的情况下独立开展工作;

… 19.请秘书长在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的报告中始终把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和安保问题列为一个分项,包括说明是否有保护受到紧迫威胁的这些人员的措施,并作为一项具体内容,在有关国别报告中列入攻击和暴力侵害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行为和为防止发生此类事件采取的预防性行动的相关信息。

2014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针对记者安全和有罪不罚问题通过第69/185号决议

联合国大会

…承认新闻工作不断发展变化,采纳了媒体机构、私人个体和各种不同组织依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行使意见和表达自由权,通过因特网或以其他方式寻找、接收和传递的所有各类信息和想法,因而有助于引导公共辩论方向, 

…深为关切与记者安全有关的所有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包括杀害、酷刑、强迫失踪、任意逮捕和任意拘留、驱逐、恐吓、骚扰、威胁和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

表示深为关切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直接因其职业而被杀或被拘留,

又表示深为关切包括恐怖主义团体和犯罪组织在内的非国家行为体对记者安全构成日益严重的威胁,

认识到女记者在工作中面临特定风险,并在这方面着重指出,在考虑用于确保记者安全的措施时,必须采取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方法,

又认识到记者特别容易成为侵犯隐私权和表达自由权的非法或任意监视或

侦听通讯的目标,

1.坚决谴责在冲突和非冲突局势中一切攻击和暴力侵害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的行为,例如酷刑、法外处决、强迫失踪、任意逮捕和任意拘留以及恐吓和骚扰;

2.强烈谴责普遍存在的攻击和暴力侵害记者行为不受惩罚现象,表示严重关切这些罪行绝大多数未受惩罚,从而助长了这类犯罪的一再发生;

3.敦促立即释放被劫为人质或强迫失踪的记者和媒体工作者;

4.鼓励各国利用宣布11月2日为终止针对记者犯罪不受惩罚现象国际日这一机会,提高对记者安全问题的认识,并在这方面采取切实措施;

… 6.敦促会员国全力以赴防止暴力侵害、威胁和攻击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的行为,对属于本国管辖范围的所有暴力侵害、威胁和攻击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的指控进行公正、迅速、彻底、独立和有效的调查以确保追究责任,将犯罪行为人包括指挥、共同实施、协助及唆使或掩盖这类罪行者绳之以法,并确保受害者及其家属获得适当补救;

7.促请各国在法律和实践中建立并维护一个有利于记者在独立且无任何

不当干扰的情况下开展工作的安全环境,手段包括:

(a)采取立法措施;(b )提高司法系统、执法官员和军事人员以及记者和民间社会对国际人权法和人道主义法中有关记者安全的义务和承诺的认识;(c)监测并报告攻击记者行为;(d)公开和有系统地谴责暴力和攻击行为;(e)拨出专用于调查和起诉此类攻击行为的必要资源,并拟订和执行制止攻击和暴力侵害记者行为不受惩罚现象的战略,包括在适当情况下采用良好做法,如人权理事会2014年9月25日第27/5号决议8所确定的良好做法;

8.强调指出有必要确保在国际一级加强合作与协作,包括提供技术协助及

开展能力建设,以保障记者的安全,包括为此与区域组织合作;

9.促请各国与联合国相关实体,特别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以及国际和区域人权机制开展合作,在自愿基础上分享有关对攻击和暴力侵害记者行为的调查情况的信息; …